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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来源]桂林党建网 [作者]佚名 [发表时间]2006年8月20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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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对市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市委向市人大、政府、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市委管理的干部的调动事宜:考察审核市辖县(区)纪委副书记、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属单位人事(干部)科科长,并办理调整、任免批复事宜。

    三、负责全市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市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办理市直属参照管理单位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核、备案,宏观指导监督参照管理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机关工作者,参与指导全市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市直属参照管理单位科长以下干部调配事宜和交流工作及年度考核的备案工作:办理市委管理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境)政审、备案工作:协助管理部属、区属驻桂单位的领导班子。

    四、建立管理地厅级、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五、制订和实施全市干部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对党政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的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组织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制订有关我市的知识分子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知识分子工作的规定、意见和办法,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重奖、表彰我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并协助上级组织部门管理自治区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联系和组织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开展活动;负责选拔、管理科技副职;负责抓好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政策的宣传;检查、督促、指导基层知识分子工作,处理知识分子的来信来访。

    七、研究制订干部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手续;处理干部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八、对退(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承办市委管理干部的退(离)休审批手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政策。

    九、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指导全市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争先创优”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开展,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经验。

    十、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检查市辖县区组织部门的工作,并及时向市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汇报我市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市组织史资料的收集、编撰、印发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编辑:ye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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