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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提出要求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区组 [发表时间]2008年5月14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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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通知
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提出要求

    今年是我区村“两委”换届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程序步骤,切实加强对参选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采取合法、正当方式参与竞选。同时,加强对广大农村党员群众的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民主意识,珍惜民主权利,自觉抵制各种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真正把那些组织能力强、学习能力强、发展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自律能力强的“六强”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领导班子。

  为进一步严明换届工作人事纪律,《通知》提出了“五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即不准以打招呼、写条子、打电话、发短信、搞串联等手段拉选票;不准以请客送礼,公开或私下承诺给选举人“好处”等搞拉票贿选;不准利用宗族势力和其他派性势力,违反选举人的意志,胁迫和操纵选举;不准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不准散布谣言,诬蔑诽谤,制造混乱,干扰破坏选举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和纪检监察机关、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认真受理和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坚决查处各种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为了加强对群众反映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举报受理,自治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号码为:0771—5898690),接受群众的监督。

编辑:carrie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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